阳江市人民医院拟采购营养制剂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
阳江市人民医院营养制剂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
自项目验收之日起2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
三、项目需求
2024年9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76号)的通知。生命在于营养,临床营养科是重要的临床科室,在疾病诊疗、康复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阳江市人民医院一直致力于提高病人康复质量,我们秉承“以患者为中心,助力患者康复”的宗旨,对住院病人开展营养查房与会诊、膳食营养的指导与干预、管饲营养干预等多种诊疗服务。
四、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此项提供)。
五、商务要求:
1.供货(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供货。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正常运转后,每季度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按照上一季度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3.项目预算: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0.00元。
六、产品技术需求:
按照医院制度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总共5个工作日,请厂家或授权供应商按照要求在 2024年9月23日15时前集中在总务科提供相关资料,超过上述期限不予受理。厂家或供应商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拒绝虚假报价和陈述。
阳江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662-321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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