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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医院立体机械型智能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7日 点击数:648 字号:

阳江市人民医院立体机械型智能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规范医院立体机械型智能停车场管理,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阳江市人民医院立体机械型智能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阳发改价格〔2026〕36号)对进入立体机械型智能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就诊人员车辆(门诊、住院病患者及陪护人员凭就诊码等凭证)60分钟内免费,非就诊人员车辆30分钟内免费。

    识别为就诊人员获取停车费优惠条件为:同时满足以下第(一)条、第(二)条:

第(一)条、有当天就诊记录(以下1、2、3条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当天24小时内有挂号就诊缴费记录或者处方缴费记录。

2、有本人或者亲属正在住院的记录。

3、当天有健康体检缴费记录。

第(二)条、扫码绑定车牌

       扫描“就诊人员绑定车牌”二维码绑定车牌,门诊就诊请选择绑定“门诊号”(也称病历号),住院就诊请选择绑定“住院号”,健康体检请选择绑定“体检号”。

    注:每个就诊人员可以绑定2个车牌,所输入的手机号码须与门诊/住院/体检档案一致。

 

二、车辆停放以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分两个时段计费:

就诊人员车辆(有当天就诊记录且已绑定车牌):超过60分钟免费时间后,高峰时段(8:00-22:00)按2.5元/小时计收;非高峰时段(22:00-8:00),按1元/小时计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同一车辆24小时最高限价20元。

非就诊人员车辆(无当天就诊记录或未绑定车牌):超过30分钟免费时间后,高峰时段(8:00-22:00)按5元/小时计收;非高峰时段(22:00-8:00),按2.5元/小时计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同一车辆24小时最高限价30元。

 

三、车辆一次停放跨时段的,按分时段的收费标准累加计费;车辆停放跨第二时段时间不足1小时,按非高峰时段标准计费。同一车辆24小时累计收费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只计算一次免费时间,超出部份累加计费。

 

    注: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抢修车辆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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