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医疗安全教育全员培训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1日

为了帮助我院的医务人员认识在新法律环境下行医过程中存在的误差和偏差,有效规避医疗风险,我院于4月14号晚,在大演示厅举办了由国内著名医学、法学、管理学“三栖”学者万绍萌先生主讲的医疗安全教育全员培训。会议由医务科科长林善文主持。

会议内容围绕《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中的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展开。会上万博士以鲜活生动的实例给我院职工解释了关于临床工作中“说明”的方法、要点及注意事项,讲述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在临床工作中保护自己。最后,万博士还回答了现场职工们的提问,受到了职工们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