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医院拟采购设备公示
我院拟采购以下设备:一、医用空气加压舱(20-22人舱) 1台,二、单人氧舱 2台。参加本项目论证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国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所投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
3、投标人所投货物须具有生产、经销、代理等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4、拒绝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由于涉及选型和选址,性质特殊,项目答疑时若需用到PPT(幻灯片)请自带。
按照医院设备采购制度的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总共5个工作日,定于 2019 年4月4日 15时在本院医生培训基地1号楼五楼会议室举行院内专家论证,主要从技术参数(40分)、商务(20分,含同类产品业绩10分,企业信誉5分,财务状况5分)、价格(40分)进行打分,论证结果作为我院设备招标参数、配置及招标限价的参考。请厂家或授权供应商按照附表内容要求在2019年4月4日 15时前集中在会议室提供相关资料,超过上述期限不予受理。厂家或供应商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拒绝虚假报价和陈述。
附件:1. 医疗设备采购报价表
2. 厂家提供资料清单
3. 阳江市人民医院高压氧中心平面图
阳江市人民医院
2019年3月27日
联系人:陈生 电话:0662-3282109
附表1.
医疗设备采购报价表
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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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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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或授权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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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性能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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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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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报价 | 人民币: 万元 |
注:此表一式5份。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厂家提供资料清单:
1.医疗设备采购报价表,盖公章;
2.能反映设备采购价格的近1-2年设备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3份或以上,盖公章;
3.厂家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授权书等复印件各一份,盖公章
4.以上资料一式9份。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