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医院液氧及医用气体采购公示
一、总则
1、项目及范围为:阳江市人民医院医用氧、医用气体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阳江市人民医院。
3、供货期限:三年。
二、项目清单及限价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纯度 | 年消耗量(吨) | 采购限价(元) |
1 | 液氧 | 15立方/罐 | ≥99.5% | 1079 | 302120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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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1200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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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种 | 规格 | 纯度 | 年消耗量(瓶) | 金额(元) |
1 | 高纯氦 | 40升/瓶 | ≥99.999% | 1 | 2500 |
2 | 医用氧 | 40升/瓶 | ≥99.5% | 10 | 500 |
3 | 小医用氧 | 10升/瓶 | ≥99.5% | 593 | 11860 |
4 | 氮气 | 40升/瓶 | ≥99.99% | 56 | 2520 |
5 | 二氧化碳 | 40升/瓶 | ≥99.5% | 10 | 950 |
6 | 高纯二氧化碳 | 40升/瓶 | ≥99.999% | 74 | 133200 |
7 | 氦气 | 1升/瓶 | ≥99.999% | 4 | 4000 |
8 | 液氮 | 10 升/瓶 | ≥99.999% | 19 | 3800 |
6升/瓶 | 19 | 2850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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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6 | 162180 |
1、液态氧、气态氧应符合GB8982-2009等医用氧国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的各项规定。
2、投标人必须分别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且单价不得超过各项采购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质量要求
1、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严禁用工业氧气冒充医用氧气。
2、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所供应产品的检验报告,标识清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规格、纯度(%)、执行标准代号、生产企业等。
★3、医用氧生产产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GMP证书》(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所供医用氧须具备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通用名称:氧。(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范围为医用氧或医用氧分装(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氮及二氧化碳(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或委托运输企业须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涉及到的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配送能力,液氧的配送要求为24小时内,其他货物每天最少配送一次,特殊情况下的紧急用气,全天候不分时段必须1小时以内送达,不分节假日。
5、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有相关资质),能及时处理相关设备的故障以确保氧气供应,当供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在1小时内有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处理问题。
6、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的储罐、管道、气瓶进行每季度一次维护保养,按相关要求需年审的气瓶,由供应商负责。
按照医院采购制度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总共5个工作日,定于 2021年3月 4日在本院医生培训基地1号楼三楼财务科会议室举行院内专家论证,论证结果作为我院招标参数、配置及招标限价的参考。请厂家或授权供应商按照要求在2021 年3月 4日 15时前集中在会议室提供相关资料(一式五份),超过上述期限不予受理。厂家或供应商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拒绝虚假报价和陈述。
阳江市人民医院
2021年2月24日
联系人:陈生 电话:0662-328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