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2021全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考评结果中,我院被授予2021年“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称号,这是我院继2016、2017、2018、2020年以来,再一次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获得这一荣誉。
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以及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2021年度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圆满完成阳江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所下达的任务,在全省众多的医疗机构单位中脱颖而出,荣获2021年“表现突出单位”称号。
此次表彰,是对过去一年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统筹规划的肯定,也是对我院全体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者的劳动成果的肯定,同时是全体医务人员共同努力获得的成果。
在新的一年中,我院全体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者将继续以严谨、科学、务实的精神,推进我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治疗疾病过程中,发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内容上排除了因药物滥用、超量误用、不按规定方法使用药品及质量问题等情况所引起的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是一项强制性制度,是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监测上报工作取得进步,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药物警戒制度的体现,也是进一步促进公众用药安全的体现。
供稿:药学部 付子瑞、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