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通过院内遴选方式选择两家招标代理公司,负责我院的招标采购代理。
一、招标代理公司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招标代理公司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登记备案,提交相关网站备案截图。
4.招标代理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选定方式:
采购人通过综合遴选,择优选择两家为本院代理机构。
三、报名要求:
1.符合资格条件所有代理机构。一经选中,即签订代理合同,合同期三年。
2.报名(递交资料)时间: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至2023年11月8日17时30分,报名单位将资料交设备科(可邮寄),电子版发送至sbk3282109@163.com(邮件名备注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超过时间的资料文件不予接受。
3.报名地点:阳江市东山路42号阳江市人民医院设备科.
4.联系人及电话:林老师,0662-3282109。
四、提交资料:
参加遴选的公司提供资格文件、近三年的在广东省内政府采购医疗项目代理业绩和在阳江地区政府采购医疗项目代理业绩、服务方案、团队组成、荣誉信誉、质疑投诉处理方案等情况。报名单位所提交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整理成册(正本1份,副本 4 份)以供评审,并制作电子版。
阳江市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