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殊门诊注意事项
办理特殊门诊的注意事项
1.到哪里领取特殊门诊申请表?
参保患者到各专科就诊、完善相关检查项目,经专科医生确认符合办理特殊门诊后,凭相关疾病资料到门诊一楼群众服务中心领取。
2.院内办理特殊门诊的工作时间:
门诊正常开诊的时间都可以来院办理特殊门诊: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因办理特殊门诊需要专科医生填写,建议在相应专科开诊的时间过来办理。
3.找谁办理特殊门诊?
参保患者领表后,挂号后持相关疾病资料到相应专科,找首诊专家或相应专科的专家填写申请病种项目名称和专家鉴定意见,并由科室行政正主任或副主任审核签名。
例如,患者需要办理“糖尿病”这个特定病种,领表后挂内分泌科的专科号,挂号后持糖尿病的相关检查和就诊资料到诊室找医生填写申请表,再找内分泌科的主任审核签名。
4.完成申请表后,下一步去哪里?
参保患者把相关疾病资料和申请表送到门诊一楼服务中心,前台人员审核资料后盖章。未通过前台审核的资料,退回参保患者,并指引患者补充资料再来盖章。
5.盖章后,下一步去哪里?
申请表盖章后,前台工作人员会指引患者持相关资料、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到市内任一个社保窗口办理。
办理特殊门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恶性肿瘤:
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
二、其他病种:
1.住院两次的:
复印两次住院病历(近几年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住院一次的:
(1)复印一次住院病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病种三个月以上5次门诊记录的复印件(门诊本子)
3.没有住院的:
(1)申请病种的相关检查检验项目的复印件
(2)申请病种三个月以上5次门诊记录的复印件(门诊本子)
(3)申请病种的诊断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另外:每个病种需一份申请表和一份认定表
申请和认定表必须要找相应专科的行政正主任或副主任审核、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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